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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鼓励企事业单位提标改造污染治理设施促进绿色清洁生产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2-02-06 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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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事业单位从达标排放向提标升级、超低排放转变,合肥市出台《合肥市鼓励企事业单位提标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奖补办法(试行)》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奖补的方式,推动企事业单位提标升级污染治理设施、减污降碳,促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截至目前,已完成项目征集和初审工作,共征集项目23个,环保项目总投资合计 8430.38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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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聚焦提标升级超低排放。围绕减污降碳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等,将大气、水、辐射、危险废物、噪声等六大领域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、超低排放项目纳入奖补资金重点支持范围,涵盖汽车制造、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、低氮燃烧技术改造、烟气脱硝等氮氧化物污染治理、含氟等特征污染物工业企业废水处理、危废医废处置、碳减排技术改造、“绿岛”集中式污染治理等领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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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规范奖补项目申报流程。按照项目申报、*评审、资金分配、过程监管、资金拨付、竣工验收等环节,对奖补资金管理使用作出细致规定,按照先入库再分配的原则,通过常态化组织项目申报、适时评审入库、分配资金出库的方式,实现项目库的动态管理。提标改造奖补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,将*评审意见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,并就*抽取、评审程序等作出规定,防范廉政风险,确保公平公正。把好监管验收关。规范资金项目监管要求和验收程序,以日常监督调度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资金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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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注重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。要求项目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做到细化、量化,组织安排绩效管理*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审打分,绩效目标评分为“差”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储备库。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,定期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,组织项目绩效评价,强化监控及评价结果运用。将预期生态环境效益的实现情况作为重点审核内容,核查绩效评价报告,对未达预期效益的项目,不予通过验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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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标题:合肥市鼓励企事业单位提标改造污染治理设施促进绿色清洁生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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